界面新聞記者 |
界面新聞編輯 | 劉海川
吉林“私建浮橋獲刑案”有了新的進展。界面新聞相關渠道獲悉,2023年9月27日,吉林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書,認為原判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,符合再審條件,決定由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審。再審開庭時間尚未確定。
2023年7月,吉林省洮南市瓦房鎮振林村黃德義、黃嵩等18位村民因私搭浮橋被判緩刑一案引發高度關注。黃德義原是當地一所小學的教師,他稱,為方便家人和村民去河對岸種地,私自搭建浮橋,并向村民收取了費用,獲利52950元,后因尋釁滋事罪獲刑。
吉林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決定書顯示,黃德義、黃嵩、黃德軍、黃強、黃永、黃剛、黃德友、黃偉、劉彥輝、何樹春、劉艷杰、何淑云、佐清芝、武風清、龍麗、劉海波、李麗、邊光尋釁滋事一案,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(2019)吉0881刑初170號刑事判決,以尋釁滋事罪,分別判處被告人黃德義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二年;判處被告人何樹春、黃強、黃嵩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;判處被告人黃永、黃德軍、黃剛、黃德友、黃偉、劉彥輝拘役六個月,緩刑六個月;判處被告人劉艷杰、何淑云、佐清芝、武風清、龍麗、劉海波、李麗、邊光拘役三個月,緩刑三個月。
宣判后,黃德義等18名原審被告人未上訴,檢察機關未抗訴,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。而后黃德義不服,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訴,該院于2023年3月31日作出(2023)吉0881刑申1號駁回申訴通知,駁回其申訴。之后,黃德義于2023年6月26日以不構成犯罪為由向白城市中級人們法院提出申訴。
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藍天彬曾在界面新聞撰文指出,尋釁滋事罪的主觀故意有兩種,一種是尋求刺激、發泄情緒、逞強耍橫等,無事生非,另一種是行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矛盾糾紛,借故生非。本案中,黃德義等人雖有收費,并非屬于無事生非或借故生非,不能評價為具有尋釁滋事罪的主觀故意。私造浮橋收費,一方面行政違法,不宜認定為尋釁滋事罪,另一方面有利于村民出行,是否予以行政處罰亦有爭議。拆橋之后,村民出行又現不便,至今已經四年有余。
“如果司法人員手里只有卷宗,眼里只有法條,不能設身處地換位思考,辦案效果會大打折扣?!彼{天彬表示,“天下之情無窮,刑法所載有限”,在辦案中要考慮老百姓樸素正義觀,在法律范圍內接近社會預期,而不能機械辦案、就案辦案。追趕小偷致死案、醉駕救妻案、昆山龍哥案等一系列案件不起訴,正是順應了國法、天理、人情。私造浮橋收費案件,亦可作如是觀。
界面新聞此前報道,被白城市水利局等單位拆除的浮橋并非一座,2018年前后,該市轄區內至少有7座村民自建的便橋被拆除。
2018年7月,白城市水利勘測設計院編撰《白城市洮兒河 “一河一策”方案》,在“水域岸線管理保護”部分曾提及洮南市福順鎮榆樹村、慶茂村、春華村、中心村存在交通便橋,在河道內設障,存在安全隱患。洮北區平安鎮安全村,金祥鄉東風村,洮河鎮楚倫村也存在交通便橋,在河道內設障,存在安全隱患。
該方案在“任務與目標”部分提出,“依法清除河道內全部便橋,保證河道行洪順暢。2018年全部拆除?!奔幢阋陨鲜鲆粋€村莊一座便橋計算,此次拆除的便橋也有7座。此外該方案還提及,河道違章建筑拆除由各縣、(市、區)水利、公安、聯合執法,各鄉鎮配合,縣級河長負責組織實施,市級河長負責監督實施。
浮橋被拆后,隆冬時節洮兒河上結冰,有些趕時間的人經常從冰面上直接驅車過河。有村民稱,從2018年至今,僅榆樹村一帶至少有4個人因冰面破裂,墜入河中溺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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